刘兰林,河北通和律师事务所主任、合伙人,现担任沧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、河北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、沧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任、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、沧州市政协委员、运河区政协常务委员、河北省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等职务。
刘兰林律师自199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,从业20多年来,笃信“公平、正义”理念,恪守律师执业纪律,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,担任沧州市公安局、沧州市信访局、沧州市教育局、东光县人民政府、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、海兴县人民政府、沧州市政法委、农行沧州分行、大化集团公司等多家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在民商事业务、重特大刑事案件辩护以及企业改制、兼并等专业领域取得了良好的业绩,深受社会各界的信赖和赞誉。
获得荣誉:
1、2001年被沧州市司法局、沧州市律师协会评为“2001年度优秀律师”
2、2003年被沧州市政府法制办、仲裁委员会选定为仲裁员;
3、2005年被河北省司法厅、河北省律师协会评为“优秀党员律师”
4、2006年,被沧州市司法局、沧州市律师协会评为“沧州市优秀律师 ”
5、2007年,被沧州仲裁委员会评为“沧州优秀仲裁员”
6、2008年被沧州市司法局、沧州市律师协会、沧州晚报评为“沧州市百姓心中十大好律师”
7、2009年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“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”
8、2010年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“河北省保增长、促发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先进个人”
9、2011年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“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”
10、2012年被河北省司法厅评为“全省律师行业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”
刘兰林电话:15903170009